北京龙康世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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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绿地起航国际13号楼302答:由于供热所需要的水、电、燃气、人工、维等费用需要提前支出,并不是在供热后才产生,所以会对缴纳供暖费有一个时间上的约定。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,用热人应当将本采暖季(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)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供热单位。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,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;即使没有签订供热同的用户,也要依据事实供热的关系,履行交费义务。
问:热计量用户该怎么缴费?